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肌萎縮症營養品補助

肌萎縮症營養品補助

106.08.27 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 

一、目的
肌萎縮症患者隨著病程發展,吞嚥及咀嚼功能亦會逐漸退化,造成因進食困難而有營養不良的狀況,需長期使用特殊營養品以維持或補充基本營養攝取。透過本會「肌萎縮症營養品補助」,協助經濟弱勢且有特殊營養品使用需求之肌萎家庭。
二、補助對象
(一)本會服務之肌肉萎縮症病友;若非本會會員者須具該年度中低收入戶身分始得申請。
(二)前項服務之對象,應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
1.經醫生或營養師評估、建議需使用特殊營養品維持/補充營養攝取之體弱或有咀嚼吞嚥困難者。
2.因長期使用特殊營養品,經社工再次確特殊質營養品實際使用情形者,並以經濟弱勢家庭優先。
三、經費來源
以當年度專案募款/外部補助經費執行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受理申請期間:依當年度公告
(二)申請文件:填寫申請表、繳交身障證明正反面影本、當年度中低/低收證明影本(無則免)及相關證明文件(無則免)
五、補助內容
提供符合肌萎患者需求之特殊營養品實物,並以因吞嚥及咀嚼功能退化而進食困難者的特殊營養品為主,非前述狀況者,則視當年度執行經費總額以5%為上限酌予補助。
六、審核方式
(一)初步評估:彙整申請者資料,各社工配合提供評估說明。
(二)審核人員:秘書長及各區最高階工作人員,各社工彈性配合說明。
(三)審核原則:依肌萎患者家庭整體經濟狀況、進食功能、營養品使用量等進行綜合評估。
(二)審核結果:於受理截止日十五個工作天內以通知函告知申請者。

七、物品採購與核銷
(一)本會採購與核銷:依本會「物品請購辦法」辦理
(二)受補助者配合:提供物資簽領單及照片
八、本作業原則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奉行,修正責由工作人員提出經理事長認可,並於下次理監事會議核備。